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福建理工大学海洋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研究中心2025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福建理工大学“海洋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24年获批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中心紧密围绕国家战略布局,深度契合福建海洋经济发展需求,凭借现有学科优势,积极探索工科和人文社会学科等多学科协同创新机制,致力于推动海洋学科与其他学科的交叉融合发展,深入开展海洋领域的科学理论、方法及相关应用研究。
为推动高质量、高水平研究成果产出,中心计划于2025年资助若干项开放基金课题,现面向海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发布申请指南,资助科研工作者参与中心研究工作。特制定本指南以便申请参考。
一、项目选题方向
1.海洋工程科技对沿海人群发展影响:聚焦海洋工程科技对沿海人群迁徙与溯源的影响,关注传统文化、生活方式与生产模式的跨区域传播及其对当地社会的深远作用;融合科技手段,深入探究福建特色海洋文化的形成脉络,为人类迁徙研究与两岸融合发展提供重要理论支撑。
2.海洋工程科技对海滨人居环境的影响:以工程科技对海滨人居环境的融合发展为出发点,研究海洋文化对传统人居环境、闽台融合和海丝文化的科技影响,以及对海洋文化和现代人居环境营建技术和海洋国土空间规划的影响。
3.海洋文化与科技福建元素的挖掘与传播:从理论与政策层面,梳理海洋文化与科技融合特征、基本原理和现实需求,探讨海洋文化与科技融合目标、融合模式、驱动因素及机制等问题。
4.海洋新质生产力研究:从理论与实践层面,聚焦海洋新质生产力理论、海洋经济与数字技术融合发展、海洋经济新业态等领域,探讨海洋新质生产力赋能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问题。
鼓励申报其他与海洋文化及科技融合发展紧密相关的创新性研究项目。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资助对象为具有一定科学研究经历、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校内外科研工作者。其中,在读博士生需其博士生导师同意并推荐,没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需经两位同领域正高职称专家推荐。
2.为促进交流合作与优化项目管理,项目组成员应包含一名以上(含)中心的福建理工大学教师。
3.申报者须由所在单位推荐方可提出申请。
三、项目资助、成果要求及完成期限
1.资助额度:项目资助额度为1万元,经费预算和管理按照学校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2.成果要求:项目成果原则上
3.完成期限:研究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
四、申报截止时间及评审方法
1.项目申请人须填报《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福建理工大学海洋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研究中心2025年度开放课题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寄送至中心,同时将电子版文件(包括签字、盖章页扫描件)发送至中心。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2.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研究中心将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评审论证,择优予以立项资助。
五、其他说明
1.项目负责人须在项目立项后第12个月向中心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对于经费使用不合理或者未能按进度完成计划的项目,中心有权暂时中止或收回资助资金。
2.课题结束后,申请者须在3个月内向中心提出验收申请,提交结题报告书和工作总结、学术论文等相关资料。对于在本年度资助课题研究中获得较突出成果的申请人,中心将在下一年度继续予以资助。
3.若课题无法按期完成或需变更计划,须提前一个月向研究中心提交书面报告。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69-1号
联系人:郑老师
邮政编码:350118
电话:18912933495
邮箱:chaoqun_zheng@fjut.edu.cn
附件1: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福建理工大学海洋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docx
海洋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研究中心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