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海洋强国和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是新时代中国海洋叙事的两个维度,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后者是前者的目标,两者具有辩证的关系,是超越西方海洋观、强调人与海洋和谐共生的重要理论叙事,不仅具有理念指导意义,更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行动指南。
一、建设海洋强国是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基础,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是建设海洋强国的目标
对我国来说,海洋关系着国家的长治久安和可持续发展。受中国自古形成的“重陆轻海”的传统观念和思维的影响,我国从海洋大国到海洋强国的转变绝非一朝一夕可成。中国建设海洋强国,首先要认识海洋,这是先决条件。但无论是认识海洋,还是保护海洋、开发海洋、利用海洋、管控海洋,前提都是走向海洋。因此,建设海洋强国,必须高度重视海洋,维护海洋权益,增强与国家安全、发展相适应的海洋意识,为海洋经济发展、海洋权益维护、海洋生态保护的打造提供重要支撑。
海洋为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公共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海洋是应对全球性挑战的关键,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海洋领域实践的延伸,是对传统理念的超越,是全人类的共同目标,它强调共同维护海洋的和平与安宁,促进海洋发展繁荣。但人类对海洋的过度开发,使人类与海洋的关系日益恶化,因此,要以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为指引,积极推动海洋事业健康发展,才能真正推动中国海洋强国梦这一目标的实现。
二、建设海洋强国和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是对西方海洋观的超越,强调人与海洋和谐共生
近代西方依托于海洋迅速崛起,并由此形成西方海洋观,主要体现为海权论和资本逻辑。海权论是西方海洋观的外在表现,至今在全球海洋政治中仍占有话语主导权,强调发展军事力量控制海洋,以制海权、海军至上主义和海上霸权作为核心,体现了西方中心主义和对抗性思维。资本逻辑是西方海洋观的内在逻辑,重在追求资本的扩张和增值。近代西方走向海洋是以资本为主导,海洋为重要媒介,强调追求资本的增值,无论是占领殖民地,还是奴隶贸易,都是为了从中获取经济利益。而实践中,海权论和资本逻辑通过海洋扩大了国家权力边界,对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造成冲击,也是我们建设海洋强国时必须直面的问题。
当代中国海洋强国和海洋命运共同体的海洋叙事是对西方海洋观的超越,主要体现为保护海洋和人本逻辑。保护海洋就是保护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生命摇篮。不同于西方海洋观只把海洋看作是可以利用的对象物,保护海洋更强调人与海洋是生命共同体,更突出相互依存的共生关系。人本逻辑强调人民至上、以人为本,改变因为资本逻辑导致的人的异化,这是中国海洋观的内核。中国的海洋观弱化了单个国家或国家集团的“海权”争霸意识,强化了共享合作,强调陆海统筹,走出西方的“陆权—海权”对抗,避免陆地灾难在海洋的重演,是建设海洋强国和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根本遵循。
三、建设海洋强国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仅是理念指导,更是行动指南
海洋强国和海洋命运共同体是中国立足国情、世情提出的海洋叙事,是指导中国海洋实践的新理念。海洋强国是中国海洋事业发展的目标,目的是成为海洋经济发达、海洋科技先进、海洋军事强大、海洋生态健康的国家。海洋命运共同体突出海洋对于人类的重要性,强调海洋不仅孕育生命、联通世界,促进人类的发展,也推动实现人与海洋和谐共生。
建设海洋强国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侧重于行动和实践。建设海洋强国要求走向海洋,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致力于实现人与海洋和谐共生。建设海洋强国包括发展海洋经济、海洋科技、海洋军事、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和维护海洋权益等,从不同领域明确了海洋强国建设的内容和举措。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是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倡议,是凝练全球海洋治理共识、重塑全球海洋治理机制、引领全球海洋治理的行动。它们指导中国的海洋实践,成为海洋强国建设和全球海洋治理的行动指南。
作者:成志杰,中国矿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袁翠萍,中国矿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
文章来源:转自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节选自《建设海洋强国与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新时代中国海洋叙事的两个维度》,原刊于《江苏海洋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