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海洋是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推进海洋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是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内容之一。
近年来,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持续做好海域资源要素保障。《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推进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优化养殖用海管理的通知》于去年底发布,将“平面”的海域使用管理向“立体”开发利用方向转变,提出了优化养殖用海管理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随着这些政策的落地生根,“蓝色空间”得以高效利用,促进了沿海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黄避岙乡渔旅融合海上综合平台。
科学规划拓展“蓝色空间”
随着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用海需求持续增加,海域空间资源稀缺性日益凸显。开展海域立体分层设权成为缓解用海矛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必然选择。
2023年11月,在总结已有实践的基础上,《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推进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工作的通知》,对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工作中涉及的国土空间规划、海域使用论证、用海审批、不动产登记、海域使用金征收等方面予以指导和规范,推动海域使用管理模式从平面向立体、从二维向三维转变。
在海域开发利用中,养殖用海是我国用海面积最大的海域使用类型。据统计,我国现有海水养殖面积3111万亩,养殖用海成为18亿亩耕地之外,扩大食物供给的重要资源要素保障。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优化养殖用海管理的通知》立足于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提出了优化养殖用海管理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文件通过优化养殖用海管理,科学确定了养殖用海的规模与布局,鼓励发展多层次综合养殖,充分利用海水立体空间,进一步提升海域资源利用效率,依法核发海域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和养殖证,维护海域资源所有者权益。同时,严格控制新增围海养殖规模,严禁占用自然岸线和生态保护红线,明确围海养殖区内必需配套设施的管控要求,有效保护和改善海洋生态环境。推行生态化养殖用海方式,稳定和扩大海水养殖产品供给,为建设“蓝色粮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促进海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有效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丰富立体用海政策工具箱
围绕海洋立体开发的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应用实践,各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提供了大量的政策保障和技术支撑。“蓝色空间”规划、布局、结构、质量,向着更科学、更精准转变。
2024年1月,全国首个海域立体分层设权省级地方标准《海域立体分层宗海界定技术规范》在浙江正式实施。为实现海域立体产权空间的精准界定和精细表达,该标准采用平面“四至坐标”和立面“用海空间层”方式界定三维宗海,并在现行宗海图上增设了宗海立面示意图。目前,该标准已应用于“光伏+渔业养殖”“光伏+温排水”“海底电缆管道+码头”“海底电缆管道+排水口”等各类立体分层设权。
在浙江省内,舟山市率先出台市域层面海域立体管理政策文件,明确海域立体分层设权范围,严格控制项目海域面积,优化分层设权项目用海设计,对用海主体开展项目用海活动的范围、方式、用途、生态保护、用海期限等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结合“智慧海洋”数字化手段,实现海域纵向空间分层数据分别录入,证书分别核发。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主导的节约集约用海,优化建设用海空间布局,今年6月,《广东省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宗海范围界定及宗海图编绘技术规范(试行)》正式印发,对广东省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宗海界定的原则与方法、宗海图包含的图件成果、宗海图编绘技术要求及图示图式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2023年7月,辽宁印发《关于推进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的通知》。该省各市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海岸带空间专项规划时,积极探索海域功能立体分区,统筹考虑海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用海实际需求,对养殖海域立体开发提出具体的指导和管理要求,促进发展多层级立体养殖。
一系列政策“组合拳”的出台,推动海域利用进入”精细化时代”,为海洋经济发展拓展广阔空间。
多项措施充盈“蓝色粮仓”
海洋牧场规模庞大、体量巨大。如何在有限的海域空间中,为这些项目找到合适的“落脚点”?
近年来,各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瞄准养殖用海需求,积极保障海洋资源要素供给,推出多项优化措施。
在山东,土地和海洋被纳入统一管理,构建“三区九田”的农业空间布局,加强莱州湾、威海、日照海域三大海洋渔业集中发展区保护。通过统筹海洋渔业发展空间,推进海水养殖从岸基、滩涂、浅海向深海、远海拓展,加快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推动深远海智慧养殖,实现海洋渔业绿色健康发展。
在福建,建立了全国第一个“水产养殖信息化管理平台”,通过遥感航拍和地理信息技术实现水产养殖业动态监管。以宁德市为试点,全面实施海上养殖综合整治,全面推动海上养殖设施生态化转型,将传统泡沫网箱和泡沫浮球改造为环保塑胶网箱和浮球。大力发展深远海养殖,连江县成为全国首批深远海养殖类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
在广东,用海成本、难度不断降低。创新提出海洋产业园开发建设模式,强化政府对海域使用权一级市场的管控,放活海域使用权和经营权二级市场,推进养殖用海市场化配置。探索实施“标准海”供应,实现用海单位“拿海即开工”,修订印发海域使用金分级征收标准,将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下调约33%~81%,提高企业和个人参与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的积极性。
在宁波,积极打造国家级海洋生态养殖基地,不断提升水产养殖集约化、标准化和产业化,加强陆源及海上污染管控,强化象山港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推动海水养殖和海上风电产业协同发展。此外,经营性用海项目海域使用权全部实行“招拍挂”,探索养殖用海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分置,充分释放养殖用海价值空间。
信息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海上福建》公众号